某知名企业家在使用蔚来“自动驾驶”辅助功能时遭遇交通事故意外身亡
发布时间:2021-08-24
发布时间:2021-08-24
从70多年前定速巡航被发明到如今的自适应巡航,再到领航辅助系统和自动辅助导航驾驶,我们离真正的自动驾驶似乎越来越近了。在4月份上海车展上,华为强势进入汽车智能领域,激光雷达量产车型纷纷亮相,我们认为2021就是汽车智能化和自动驾驶的元年。
直到前两天,某知名企业家在使用自动驾驶辅助功能时遭遇交通事故意外身亡,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动驾驶的“伦理问题”。
如今的自动驾驶辅助
事件中,车主驾驶的是新势力品牌蔚来的ES8车型,而事故发生时,车主正在使用蔚来最新推出的NOP领航辅助功能。这种依托导航地图实现自动加速、制动、换道以及并线操作的功能,全球有三个品牌实现了量产车型的搭载,一个是美国的特斯拉,另两个是中国的蔚来和小鹏,其中蔚来和小鹏都依托高精度的地图,实现了城市快速路的使用场景,而特斯拉仅仅适用于高速道路。
根据自动驾驶功能的分级,目前大部分车型都搭载了L2级别功能。至于L3级别,在国内并未有获得法规授权,所以大量L2.5级模糊概念就出现了,只要比L2级多一点功能,都会号称自己是L2.5级。
特斯拉NOA与蔚来的NOP实际上已经是准L3级的水平,但除此之外,它们还有一个“共同点”,那就是都“出过事”!
安全与责任
自2016年以来,特斯拉自动驾驶辅助功能已经导致多起致死事故,包括谷歌、Uber在内的自动驾驶研发测试,也都大大小小发生过事故。但责任归属却始终与技术无关。
不管是自己“作死”解放双手或者是坐在后排“等死”的,还是罕见的撞死了行人的事故,责任基本都在驾驶员身上。按照L3级别的概念,权责划分其实是很复杂的,人与车可能同时担责,但要把责任落到技术甚至车企头上,“操作难度”还是太大。然而,难就不做了吗?
2021年3月21日,有关部门发布了《道路交通安全法(修订建议稿)》,其中提到“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,应当依法确定驾驶人、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单位的责任,并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确定损害赔偿责任”。但是具体怎么确定与划分,没有适用的具体条款,也没有参考案例。
按照蔚来汽车的规则判定,发生事故后,车主对于NOP状态下蔚来汽车的行驶安全负责。毕竟目前所有自动驾驶辅助功能,在任何情况下,驾驶员都要随时准备接管车辆,也就意味着需要对安全问题全权负责。
虽然如此,但社会上的舆论还是非常激烈,既然出了人命,总要想办法作出更好的措施去规避将来的安全风险,这才是重点要讨论的问题。
灰色地带与过激宣传
在许多场合下,我见识过太多车企宣传自己的智能化与自动驾驶辅助功能,因为传统的汽车三大件已经很难有明显进化了,所以只能在新的方面花费篇幅。
但显然这里是一个灰色的地带,一方面在人类的想象世界中,自动无人驾驶早就存在,另一方面,还没有人能够给出一套合理完整的规范去管理自动驾驶交通。所以,对于企业而言,他们会尽可能地给品牌新的标签,通过宣传尽快地贴上,在这其中可能就会涉及到夸大和过激宣传,那么一旦发生事故,车企又是否要为这样的行为负责呢?
自动驾驶何去何从?
在当前这个时期,实验和研发不断进行,半成品不断试错,车主甚至其他交通参与者,都有可能付出代价,而每一次的代价都是对现代交通伦理的激烈挑战。自动驾驶应该何去何从?
目前有人发声应该叫停自动驾驶辅助的道路使用,但这其实是搞一刀切,实际上L2级别的自适应巡航也帮助了不少人在驾驶中缓解疲劳。
在我看来,目前主要有两大问题,一是所有自动驾驶辅助用户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问题,这个责任和义务在于车企如何教育用户并保障用户用车安全。是否需要相关的政策管控?比如设置驾驶员自动驾驶辅助的使用资质证,这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方法。
二是关于目前自动驾驶辅助的适用范围、责权划分以及交通规范,全部都是含糊不清的,需要尽快明确落实。
自动驾驶在将来一定是会实现的,因为这是人类伟大的梦想,正如我们渴望飞向蓝天,向往奔向月球和宇宙一般,但自动驾驶的畅行之道绝对不在今天,我们心怀期待的同时,也要心怀忧惧。